FinTax 加密合规动态精选 ——2026年7月第1期
本报告总结了2026年7月上半月全球加密资产行业在税务与监管方面的重要进展。

摘要
本报告总结了2026年7月上半月全球加密资产行业在税务与监管方面的重要进展。
税务方面,多国进一步完善加密资产征税与信息申报制度。哈萨克斯坦拟对通过境内持牌平台取得的个人加密资产交易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并推动稳定币跨境结算及代币化金融工具发展;南非发布加密资产税收指引草案,并设立专门稽查单位;巴西正式全面启用DeCripto申报系统,推动国内申报制度与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衔接。
监管方面,欧盟MiCA过渡安排正式结束,未取得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商面临停止新增客户、限制营销及有序退出等要求;澳大利亚正式实施不设最低金额门槛的加密资产“旅行规则”;香港证监会要求持牌券商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逐步以通行密钥等抗钓鱼验证方式取代一次性密码;印度储备银行继续强调隔离银行体系与私人加密资产风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加密资产安全港、经纪交易商托管和市场结构修订列入本年监管议程,同时,新罕布什尔州州长签署HB 639法案,在州法层面提供自托管与加密创新的法律保障。本期监管呈现出风险管理与创新保护并行、机构合规义务与个人数字资产权利共同强化的趋势。
第一部分 税务
1.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法令,拟对持牌平台加密收益免征个税(07.07)
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关于刺激和发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数字资产行业措施的法令,拟规定通过该国受监管持牌平台进行的加密资产交易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法令同时允许在相关天然气不满足国家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天然气伴生气自主发电并分配给数字矿业;支持代币化政府债券等代币化金融工具发展;鼓励公民将境外未受监管平台上的数字资产迁移至境内持牌机构。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南非税务局发布加密资产税收指南草案,设立专门稽查单位(07.01)
南非税务局(SARS)发布《加密资产税收指南(草案)》,就南非税务居民如何申报和处理加密资产相关收益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询截至今年8月31日。草案明确将加密资产界定为无形资产,币币互换按易货交易纳税。SARS同时披露,已设立专门的加密资产收入增收小组(Crypto Revenue Augmentation Unit),将加强对约600万名南非加密资产用户的税务稽查力度。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3. 巴西加密资产申报新系统DeCripto正式取代原系统(07.01)
巴西联邦税务局的加密资产申报新系统DeCripto已于7月1日起强制实施,取代此前的国家申报系统。DeCripto依据2025年第2.291号规范性指令设立,创建了全新的加密资产交易信息报告模式,与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的国际标准接轨。境内交易所须按月申报,境外交易所以特定方式向巴西居民提供服务同样须合规申报,申报门槛为每月35000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6400元)。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第二部分 监管
1.香港证监会通函要求持牌券商及虚拟资产平台弃用一次性密码,改用抗钓鱼身份验证(07.09)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布通函,要求所有互联网经纪商及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12个月内停止使用一次性密码(OTP)进行用户登录及设备绑定,转而采用通行密钥(Passkey)、设备绑定机制等更强身份认证方式。大型互联网经纪商需立即执行有关认证方法,其余机构需在2027年7月8日前完成过渡。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美SEC发布2026年监管议程声明,推进加密安全港提案(07.07)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Paul Atkins发布关于2026年监管议程的声明,三项加密相关规则被列入拟议规则阶段,包括加密资产发行与销售规则、经纪交易商托管规则修订及加密交易市场结构修订。其中,加密资产发行与销售规则可能设置部分豁免和安全港,以提高监管确定性并兼顾投资者保护;市场结构规则拟明确加密资产在另类交易系统和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时的规则适用。三项规则计划最早于本月发布。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3.印度央行重申对私人加密货币“倾向禁止”立场(07.02)
印度储备银行(RBI)在向议会财政常设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重申对私人加密货币采取遏制乃至禁止的立场。RBI表示对加密资产实施常规金融监管可能赋予加密货币“虚假合法性”与“错误的安全感”,强调须将银行体系与加密资产风险隔离,要求银行及其他受监管金融机构不得持有、交易或提供加密资产及私人发行稳定币相关敞口。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4.欧盟MiCA过渡期正式结束,无牌加密资产服务商面临退出市场(07.01)
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过渡期于7月1日正式结束。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声明要求,未获MiCA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商须立即停止获取新的欧盟客户及营销活动,仅可从事必要的资产清算、转移及有序退出安排,并须持续、及时地向客户披露资产保障安排与退出时间表。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5.澳大利亚加密“旅行规则”正式生效,不设最低金额门槛(07.01)
澳大利亚金融情报机构AUSTRAC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本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旅行规则”,要求其在处理加密转账时收集、核实并提供付款方与收款方的身份信息,无交易金额门槛。该规则仅约束持牌经营机构,自托管钱包之间的直接转账暂不受影响,对自托管钱包的转账豁免将持续至2029年3月。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6.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签署《区块链基本法》,保护自托管与加密创新(07.10)
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州长Kelly Ayotte近期签署HB 639法案(《区块链基本法》),该法保护个人通过自托管控制数字资产的权利,并为区块链开发者、矿工、验证者及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了明确法律保障,并允许在高等法院设立特别区块链纠纷案卷。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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