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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2026年10月31日 · 3 分钟阅读

FinTax 加密合规动态精选 ——2026年10月第1期

本报告总结了2026年10月上半月全球加密资产行业在税务与监管方面的重要进展。

FinTax Crypto Compliance Highlights——October 2026, Issu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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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告总结了2026年10月上半月全球加密资产行业在税务与监管方面的重要进展。

税务方面,澳大利亚发布立法草案,拟将CARF框架正式纳入本国法律体系并建立国内报告制度;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发布了加密资产增值税专项指南。

监管方面,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就证券代币化配套细则草案征求意见,拟进一步明确其发行与流通要求;美国SEC提出适用于投资顾问与基金的加密资产托管新规,CFTC启动加密资产市场综合监管规则的制定,同时,财政部撤回了两项加密监管提案;欧盟层面,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将USDC认定为欧盟首个重要电子货币代币,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就不符合MiCA要求的稳定币相关服务提出监管预期,并就中央清算中使用代币化抵押品征集证据。

第一部分 税务

1. 澳大利亚发布立法草案,拟将CARF框架正式纳入本国法律体系(10.15)

澳大利亚政府发布立法草案《2026年财政法律修订法案:税务信息报告》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该草案旨在建立一套统一框架,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正式纳入国内法律体系,并针对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引入国内报告制度。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 英国HMRC发布加密资产增值税专项指南(10.15)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加密资产增值税处理指南》(GfC21),系统阐述了英国增值税如何适用于加密资产交易,并就增值税适用、注册义务、反向征收机制、客户信息要求、纳税地点等事宜提供专门指引。指南强调,增值税处理取决于加密资产种类及其用途,而非其定义或名称。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第二部分 监管

1. 美国SEC提出加密资产托管新规,适用于投资顾问与基金(10.06)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针对注册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提出新的加密资产托管规则,拟有条件允许投资顾问自行托管、受监管基金通过其投资顾问自行托管相关加密资产,并允许州信托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担任托管人。该提案已刊登于联邦公报,公众意见征询截至12月7日。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2. 美国CFTC启动加密资产市场综合监管规则制定(10.05)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预先通知(Advanced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ANPRM),就建立一套针对加密资产交易的综合监管框架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商品交易法》第2(c)(2)(D)条及相关零售商品交易。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3. 韩国FSC就证券代币化配套细则草案征求意见(10.01)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提议修订《金融投资服务与资本市场法》及《股票和债券电子注册法》的下位法规,完善证券代币化发行与流通的监管规则。例如,明确代币化证券范围、分布式账本及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要求,新增债务证券场外交易牌照及零售投资者投资限额。相关细则计划于明年2月4日生效。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4. 美国财政部撤回两项加密监管提案(10.05)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10月5日宣布撤回两项加密监管提案,一是《可转换虚拟货币或数字资产特定交易要求》(涉自托管钱包交易报告),二是《关于可转换虚拟货币混币作为主要洗钱关注类别的特别措施提案》。 FinCEN称撤回属于其放松监管议程的一部分。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5. ESMA就非MiCA合规稳定币相关服务提出监管预期(10.08)

10月8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意见,要求获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不应向欧盟客户提供不符合MiCA要求的稳定币的相关服务,包括交易平台运营、交易所服务、订单执行与传递、投资建议、转账、托管及投资组合管理等,并呼吁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对市场参与主体实施监督。对已有持仓,监管机关应要求尽快处理、最迟在意见发布后三个月内完成;期间只允许为清算、兑换、提取、转移或保管等退出目的继续提供有限服务。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6. ESMA就中央清算使用代币化抵押品征集证据(10.09)

10月9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启动了关于中央对手方(CCP)使用代币化抵押品的证据征集。本次征集聚焦于代币化如何影响抵押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转移、管理、保护和使用,涵盖传统资产的数字孪生、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原生资产及混合结构,关注法律权利与保护、流动性与风险管理等问题。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7. 欧洲银行管理局将USDC认定为欧盟首个重要电子货币代币(10.14)

根据MiCA规定,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将USDC认定为欧盟首个“重要电子货币代币”(significant e-money token)。自2026年11月12日起,USDC将依据MiCA的监管分类,接受EBA与法国审慎监管与处置局(ACPR)的双重监督。与自有资金、资产储备、流动性要求以及恢复和赎回计划有关的直接监管职责,将从ACPR转移至EBA。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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